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全总关于工会重点解决职工联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总关于坚持以项目制推动“六个专项行动”升级的有关部署,更好地服务会员职工群众,适应和满足职工群众医疗服务方面的需求,全面推进工会普惠制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特制定2014年“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实施方案。
一、 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治疗的会员提供部分手术费用补助,减轻会员个人医疗负担,缓解疾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二、 活动内容
(一)活动对象
全市工会会员。
(二)补助标准
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单眼每例手术基础补助资金1000元。在此基础上,由定点医院在实际手术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的差额部分酌情给予减免优惠,特殊情况经研究后给予特殊救助。
(三)经费保障
省总下拨专项资金,市总筹措资金。
(四)医院确定
市总工会按照优质、安全、低成本、方便会员的原则在本市选择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并具有较高医疗水平、较好社会信誉的市中心医院亚东眼科医院、锦州何氏眼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与定点医院签订委托协议,定点医院独自承担全部医疗责任。
三、 具体办法
(一)责任分工
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总体部署、活动情况统计、补助资金拨付及监督;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定点医院负责完成患者病情检查、患者手术治疗和患者康复全过程。
(二)会员身份认定
“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坚持工会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工会会员身份由所辖的各县(市)区总工会确认,市直属企业和产业工会会员由市总保障部认定。到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医院诊断②身份证或户口本③工会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退休证或失业证)、工会会员证(基层工会组织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留存备查。
(三)工作流程
患眼病的工会会员到指定医院检查,经确认需做白内障手术,带上身份认定所需的材料,填写《申请表》加盖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公章后,送到定点医院。手术后由医院加盖公章,上报省总。市直属的基层工会和产业工会会员直接到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办理。
(四)活动周期
“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拟从2014年起,到2016年结束,活动周期为3年。
四、时间安排
2014年全市“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7月,制定活动方案、选择定点医院并签订委托协议,报省总保障部。
2、2014年8月上旬,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消息,介绍活动相关内容。
3、2014年8月下旬起,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始接待会员报名、填写活动申请表、审核身份、协调安排符合手术条件的会员到定点医院启动医疗保险接受手术治疗等工作。手术的补助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患者手术后将定点医院盖章的活动申请表及手术治疗结算收据复印件交回市总工会。
4、2014年11月底前,市总工会对实际手术的会员申请表、手术治疗收据凭证等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存档,并形成总结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省总工会保障部。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结合本市“六个专项行动”升级和项目制帮扶工作的部署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窗口及12351维权热线,做好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对报名会员身份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省总工会保障部将对各市活动组织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3、各级工会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或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活动内容、对象、申报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对活动过程中和术前术后典型事例等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4、活动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电话:2125484 2122780
锦州市总工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