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总工会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实施方案摘要
上传时间:2014年08月27日 16:00:58 访问数量:5882
为了更好地服务职工,帮助工会会员解除疾病痛苦,根据省总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活动宗旨
通过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宣传肛肠疾病预防知识、对实施“痔疮”手术治疗的会员提供部分经济补助,使其解除疾病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振奋精神,为锦州市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活动内容
(一)援助对象
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的对象是:在全市工会会员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内的工会会员和全省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困难职工本人。
(二)援助标准
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标准为A、B、C三类:
A、参加活动实施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每人补助1000元;
B、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手术治疗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每人补助1500元;
C、未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手术治疗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困难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每人补助4000元;
B、C类援助对象以2011年6月30日前进入困难职工档案为准,且只享受符合条件的一种援助。参加“痔愈”活动的会员在治疗中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治疗医院
本着困难职工就近自愿方便的原则,市总工会确定锦州市中心医院、锦州市二院肛肠医院作为这次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的定点医院,各县(市)区均可组织患病会员到上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市总工会负责与定点医院签定委托协议,定点医院独自承担全部医疗责任。并免收挂号费、检查费二项费用。
三、具体办法
(一)责任分工
市总工会负责全市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情况综合统计等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对所辖地区会员的咨询解答、报名接待、身份审核等工作。同时要对本地区患病的会员搞好调查摸底,为开展“痔愈”活动打好基础。并将活动情况上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二)会员身份及援助标准的认定
1、参加 “痔愈”援助行动的工会会员由本人自愿申请,报名时需提供证明会员身份的有关资料。包括定点医院诊断、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工作证、退休证或失业证、工会会员证或基层工会组织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二份,县(市)区总工会留存一份,上报市总工会一份。市直基层工会会员复印一份存档
申请B、C类援助患者需由县(市)、区总工会将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患者本人页打印并盖章,留存一份,上报市总工会一份。市直进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的患者到帮扶中心提取本人页档案。
申请C类援助者需提供所在劳动部门出具的未缴纳医保情况证明。
2、为了发挥援助资金最大使用效率,让更多的困难患病会员得到手术治疗,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与当地医疗保险部门联系,重点对C类援助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实。
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相关部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窗口及12351维权热线做好咨询服务和患病会员的登记工作。
2、患病较多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积极筹集资金,扩大救助能力,争取让更多的患病会员得到救助。
3、各县(市)区总工会定期向市总工会保障部报告活动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4、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对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和存档,市总工会将采取抽查等方式对援助对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发现违规情况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和处理。
5、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工群众的反映,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