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了扎实推动工会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有效解决县(市)区及以下工会工作人员较少的问题,规范使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市总工会决定就2014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凡是不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都可以做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对象。应聘人员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作风民主、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有一定的协调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鼓励招聘曾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党群工作、身体健康的退休干部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使用范围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定岗于县(市)区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乡镇(街道)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可以专职从事工会工作,也可以担任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担任主席、副主席职务的应当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
三、招聘办法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条件、使用范围由市总工会统一规定,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形成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使用范围、招聘办法等。招聘方案经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
2、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组织报名、考试,招考前要对报名人员进行组织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名单及相关信息必须上报市总工会备案,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相关信息录入到全总数据库中。
4、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管理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5、招聘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四、工作补贴
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确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上级工会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工作补贴,不足部分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补贴数额。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各县(市)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要成立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把关,要达到严谨有序,突出实用的效果。
2、注重质量。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从有利于开展工会工作,有利于加强县(市)区及以下工会干部队伍,有利于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出发,选好人,用好人。
3、程序规范。招聘程序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4、规范管理。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进行规范管理,可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3年。
锦州市总工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