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市职工技术素质,按照省总工会职工技能大赛的有关精神,市总工会决定会同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共同举办锦州市第五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精神,为广大职工切磋技艺、交流技术、提升技能、展现风采搭建平台,发现培养更多高技能领军人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推动技术工人成为锦州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支撑。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大赛,由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组成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总体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协调工作。本届大赛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张军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各联合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委会委员由各联合主办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担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何有刚担任,各联合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负责大赛的技术文件制定、试题命制、制定评判标准、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各县(市)区为大赛分赛区。各县(市)区总工会会同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等部门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组织本赛区的大赛活动。市属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好本单位选拔赛。
三、工种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焊工和钳工两个赛项。
四、大赛内容和方式
1.大赛内容:本次大赛活动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有关要求实施,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比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命制,并在各工种决赛前印发。各工种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成绩权重比为3:7。
2.大赛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进入实际操作比赛;实际操作考评以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并及时公布实际操作项目成绩。
五、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活动参赛单位为锦州市直企事业和县(市)区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单位在职职工,不接受无工作单位的个人参赛。历年已获得过锦州市“状元杯”技能大赛状元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大赛。
六、组队报名
各县(市)区应积极参加所设置的2个工种项目比赛,每个工种代表队为3名选手,代表队数2队以上。
市直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建参赛代表队,每个工种代表队为3名选手,代表队数额不限。
报名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8月15日截止。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直接向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报名,并认真填写《锦州市第五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锦州市第五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须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另附照片一张办理准考证。
联 系 人:马 东 付 旸
联系电话:0416-2129932
电子信箱:jzzghscb@126.com
七、组织实施
本次技能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赛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事业按照市大赛组委会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培训比武,逐级选拔推荐,确定参赛选手和代表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
本次技能大赛决赛拟于9-10月举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份,实际操作考评为10月份(各工种具体比赛方案及考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
大赛设各工种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优秀奖10名(第7-16名大赛选手)。
获得各工种大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锦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锦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和荣誉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锦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各工种大赛亚军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获得各工种大赛季军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获得各工种大赛优秀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
获各工种冠军、亚军的选手,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已具有技师资格的除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可提前两年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获各工种大赛季军的选手,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已具有技师资格的除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资格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本次大赛各工种参赛选手进入实际操作项目决赛,且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备或高于此资格除外)。
2.团体奖
本次大赛活动中,各工种团体奖的评选按照每队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汇总确定,县(市)区各工种团体总成绩按照各工种参赛队最好成绩汇总计算。对获得各工种单项团体前3名和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大赛名次奖牌和荣誉证书。
3.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九、有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指派专人全过程的负责本次大赛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相关落实方案,精心部署,确保本次大赛活动的圆满成功。
2.各级工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兴国”战略,宣传职业技能大赛的意义和成果,宣传职工“勤学苦练钻技术、埋头苦干能创造”的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掀起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生产大竞赛的热潮。
3.各级工会要根据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大赛安排,做好本地区、本企业大赛活动安排和保证措施,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等各项工作,确保参赛选手以饱满的热情、过硬的技艺、优良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参加大赛活动,赛出成绩、赛出精神、赛出风格。
附件:
锦 州 市 总 工 会
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锦州市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