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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锦州市首届“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4年05月04日 16:14:57 访问数量:6653

锦工发〔2014〕12号

关于举办锦州市首届“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为广大职工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推动职工文化建设,市总工会决定举办锦州市首届“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聚集正能量实现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圆满成功,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市总工会、市文化宫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赛事安排、各部门协调、选手资格审查、邀请评委等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
1、组委会成员
主任:
    吴玉林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
    何有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安文俭        市工人文化宫主任
成员:
    魏东宁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张  凯        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
    李  颖        锦州电视台社会活动部主任
    徐  翔        锦州日报文体部主任
    常耕时        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室主任
    李文萍        市双百演出公司副经理
艺术顾问:
    于  颖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2、主办单位
    锦州市总工会
3、承办单位
    锦州市工人文化宫、锦州市音乐家协会、锦州市职工音乐家协会
4、评审组
    本次大赛将聘请市专业艺术家组成3—7人评审小组,在预赛、复赛、决赛中,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标准的评定打分。
三、时间安排
    报名:4月20日—4月30日
    预赛:5月初
    复赛:5月中旬
    决赛:5月下旬
四、比赛地点
    市工人文化宫
五、报名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表一同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①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王良曾鸣,联系电话:2122072;电子邮箱:jz_wdn008@126.com;
    ②工人文化宫双百文艺演出公司,联系人:李文萍,联系电话:2992116,电子邮箱:1421240360@QQ.com。
六、比赛规则
    1、比赛不分唱法,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或组合,组合限2—4人,不接受合唱形式。
    2、预赛
    本次歌手大赛预赛阶段的报名由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组织进行,人数不限。预赛报名统计表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预赛中,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把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推荐的选手分成若干组,形成若干个赛区,并统一安排各赛区预赛的时间顺序。大赛组委会将统一指派评委和相关人员,对各赛区的比赛活动和组织情况进行现场评审和工作指导。
    预赛时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预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做为预赛备选的比赛场地
3、复赛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委员会将从进入复赛的选手中,评选若干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复赛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
4、决赛
    凡进入决赛的选手,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选手现场得分情况,评选出各等级奖项
    决赛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
七、评分方法
    1.预赛由专业评委对各赛区的比赛统一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将采取现场打分不亮分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最后产生参加复赛的选手,入围名单将在锦州工会网上公布。
    2.复赛将由专业评委采取现场打分不亮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法,产生参加决赛的选手,入围名单将在锦州工会网上公布。
    3.决赛将聘请专家评审团对参赛选手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分的平均分值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依照成绩产生各奖项的最终归属。
八、评分标准
    1.能否完整演唱作品、把握作品风格
    2.音准、节奏、气息、吐字
    3.对作品的理解、表演技巧
    4.服装、仪表、台风
    5.演唱技巧
    6.对演唱原创歌曲、企业歌曲(厂歌)的选手给予适当加分
九、表彰奖励
    1.大赛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根据选手的最终成绩,评选出金奖获得者1名、银奖获得者2名、铜奖获得者3名和优秀歌手奖获得者10名。大赛组委会还将另设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并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2.大赛结束后,组委会举行颁奖晚会。届时在本次大赛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歌手,将被邀请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活动。
    3.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歌手及原创声乐作品,组委会将以市职工音乐家协会的名义,向省市电视台大型晚会及各类综艺节目进行大力推荐。
    4.大赛获奖选手将直接成为锦州市职工艺术团演员,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走基层送文化等慰问演出活动。
十、参赛要求
    1.锦州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男60,女55以下),可凭个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及相关有效证件到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报名。
    2.参赛曲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生活、歌颂劳动,鼓励演唱贴近职工工作生活的原创曲目。
    3.每位参赛选手需准备两首以上参赛歌曲。
    4.伴奏音乐需为电脑可直接读取的音频格式,若自备乐器或伴奏人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十一、其它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均不收取任何报名和参赛费用,所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歌手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锦州市首届“职工好声音”职工歌手大赛预赛歌手报名表

2.锦州市首届“职工好声音”职工歌手大赛预赛报名统计表
 
此方案和报名统计表电子版,可到市总工会宣教部公共邮箱:                  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