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颖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2、主办单位
锦州市总工会
3、承办单位
锦州市工人文化宫、锦州市音乐家协会、锦州市职工音乐家协会
4、评审组
本次大赛将聘请市专业艺术家组成3—7人评审小组,在预赛、复赛、决赛中,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标准的评定打分。
三、时间安排
报名:4月20日—4月30日
预赛:5月初
复赛:5月中旬
决赛:5月下旬
四、比赛地点
市工人文化宫
五、报名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表一同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①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王良曾鸣,联系电话:2122072;电子邮箱:
jz_wdn008@126.com;
②工人文化宫双百文艺演出公司,联系人:李文萍,联系电话:2992116,电子邮箱:1421240360@QQ.com。
六、比赛规则
1、比赛不分唱法,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或组合,组合限2—4人,不接受合唱形式。
2、预赛
本次歌手大赛预赛阶段的报名由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组织进行,人数不限。预赛报名统计表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预赛中,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把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推荐的选手分成若干组,形成若干个赛区,并统一安排各赛区预赛的时间顺序。大赛组委会将统一指派评委和相关人员,对各赛区的比赛活动和组织情况进行现场评审和工作指导。
预赛时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预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做为预赛备选的比赛场地
3、复赛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委员会将从进入复赛的选手中,评选若干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复赛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
4、决赛
凡进入决赛的选手,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选手现场得分情况,评选出各等级奖项
决赛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地点:锦州市文化宫
七、评分方法
1.预赛由专业评委对各赛区的比赛统一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将采取现场打分不亮分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最后产生参加复赛的选手,入围名单将在锦州工会网上公布。
2.复赛将由专业评委采取现场打分不亮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法,产生参加决赛的选手,入围名单将在锦州工会网上公布。
3.决赛将聘请专家评审团对参赛选手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分的平均分值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依照成绩产生各奖项的最终归属。
八、评分标准
1.能否完整演唱作品、把握作品风格
2.音准、节奏、气息、吐字
3.对作品的理解、表演技巧
4.服装、仪表、台风
5.演唱技巧
6.对演唱原创歌曲、企业歌曲(厂歌)的选手给予适当加分
九、表彰奖励
1.大赛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根据选手的最终成绩,评选出金奖获得者1名、银奖获得者2名、铜奖获得者3名和优秀歌手奖获得者10名。大赛组委会还将另设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并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2.大赛结束后,组委会举行颁奖晚会。届时在本次大赛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歌手,将被邀请参加颁奖晚会的演出活动。
3.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歌手及原创声乐作品,组委会将以市职工音乐家协会的名义,向省市电视台大型晚会及各类综艺节目进行大力推荐。
4.大赛获奖选手将直接成为锦州市职工艺术团演员,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走基层送文化等慰问演出活动。
十、参赛要求
1.锦州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男60,女55以下),可凭个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及相关有效证件到各区县(市)、各产业工会、市机关工会及企事业工会报名。
2.参赛曲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生活、歌颂劳动,鼓励演唱贴近职工工作生活的原创曲目。
3.每位参赛选手需准备两首以上参赛歌曲。
4.伴奏音乐需为电脑可直接读取的音频格式,若自备乐器或伴奏人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十一、其它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均不收取任何报名和参赛费用,所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歌手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