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3+X”活力建设项目和市总“和谐职工之家”建设要求,更好地维护劳资双方合法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月11日上午,辽宁森林木纸业有限公司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太和区总工会副主席洪军、太和区汤河子街道工会主席田涛等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劳资双方各选出5名代表(劳方首席代表为公司工会主席,资方首席代表为公司总经理)。协商主要围绕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等内容展开。经过与会代表的激烈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资方同意了劳方提出的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情况,2015年职工工资较2014年增长2%的要求;节假日加班,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职工200%或300%的工资;对于设备维修车间超时加班,公司会给予相应的补助等。最后,公司总经理张幸夫还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劳资双方代表送去了新春的问候。(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