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文件规定,锦州市总工会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
2、《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条件
1、符合《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条件的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3、基层工会具有独立的财务账户并正常使用。
4、缴纳2022年度工会经费,以缴费日期为准。
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方式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按照先征后返原则,企业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缴纳工会经费,按如下方式返还:
1、市总工会次月转拨各基层工会拨缴经费收入,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60%部分。
2、市总工会对符合返还条件的基层工会按季度返还县以上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
3、按照特殊比例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若符合返还条件,则按实际缴纳工会经费金额全额返还。
五、市直基层工会申请返还程序
1、市直基层工会提供资料:
(1)《锦州市总工会返还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申请表》两份(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上级工会建会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
(4)企业每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每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证明。例如各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中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5)企业每月(季)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一份;
(6)企业每月(季)利润表复印件一份;
(7)企业每月(季)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8)申报期内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复印件,缴费合计金额应与《锦州市总工会返还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申请表》(附件1)中“2022年第( )季度缴纳工会经费总额(元)”相同。
(9)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基层工会公章。
2、各基层工会可于2022年4月底、7月底、10月底、2023年1月底前向市总财务资产部报送上一季度申请资料;不具备季度报送条件的单位也可于2023年1月底前报送全年申请资料。首次申请单位需要提供材料(1)-(8);非首次申请单位只需提供材料(1)、材料(4)、材料(8)。
3、各基层工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4、各基层工会需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申请资料,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再返还县以上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
5、各基层工会收到回拨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时,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
贷:上级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
市总财务资产部不再另行下发拨款指标文。
6、各基层工会应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2022年新版)、《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辽工办发[2021]8号)、《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工发[2018]49号)等文件要求,管好用好所返还的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