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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和谐与力量”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5年06月29日 14:32:34 访问数量:4478
锦工发[2015]2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机关工会、市直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十七届四次全委会及市总工会宣教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帮助广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中来,为“和谐职工之家”建设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为广大职工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和谐与力量”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和谐与力量”为主题,用演讲的形式,讲述自己在创建“和谐职工之家”活动中的所见所闻,大力颂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爱国热情和劳模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能力,为“和谐职工之家”创建工作提档升级贡献智慧和力量。并通过此次演讲,选拔出优秀选手组建“工人演讲家报告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活动,进一步推动职工文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特成立赛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赛事安排、各单位协调、选手资格审查、邀请评委等事宜。赛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
    赛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玉林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马  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组  员:田万生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魏东宁  市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朱建国  市财贸金融工会主席
            王  良  市总工会宣教部干事
            雷  雪  市总工会宣教部干事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1日—5月31日)
    通过两个月的准备,各基层工会发掘人才、撰写演讲稿件,举办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
    2、报名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县(市)区总工会要求报名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基层工会可报1—3人参赛。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含临时用工、农民工和派遣工),不得使用外聘人员参赛。
    3、预赛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预赛选拔出20名选手进入到决赛。
    4、决赛阶段:(6月29日—30日)
    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公开竞赛,排定最终名次。
    四、稿件要求
    以“和谐与力量”为主题,题目可自拟。稿件可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讲述广大仁人志士在“中国梦”征程中所展示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讲述祖国、家乡的巨大变化,展现今天的幸福生活;讲述当代工人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展现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工作、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讲述“和谐职工之家”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等。稿件长度以8——10分钟为宜。
    五、评审标准
    1、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委,对决赛选手进行现场打分。
    2、标准分为10分,其中包括:
    (1)思想内容4分:要求稿件紧扣时代脉搏,观点鲜明、事迹感人,格调积极向上。同时稿件还要言之有物、详略得当、层次清晰、逻辑性强。
    (2)语言表达4分:语言生动、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情绪饱满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评委和听众的共鸣。必须要脱稿演讲。
    (3)形象气质1分: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得体,表情自然,形体动作自如得体。有工装的单位要求着工装。
    (4)综合印象1分:评委根据选手临场表现综合判定。
    六、表彰奖励
    赛事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1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比赛金银铜奖选手直接成为“工人演讲家报告团”团员,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巡回演讲。
    七、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本次主题演讲活动作为创建“和谐职工之家”提档升级年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选拔推荐高质量作品和高水平选手参加市级比赛。
    2、要及时总结本次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典型事例,强化文化引领,把“和谐职工之家”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3、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讲稿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交由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雷雪、曾鸣,联系电话:2123710。电子邮箱:zm_jzxx@163.com。
    八、其他事项
    1、演讲时允许使用伴奏带、视频等辅助手段,以及实物、图片等其他辅助道具。
    2、演讲比赛最终解释权归赛事领导小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和谐与力量”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报名表/uploads/yjbsbmb.doc
锦州市总工会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