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工审通[2015]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根据全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及2015年锦州市总工会审计工作安排,市总经审会决定自2015年4月下旬起派出审计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2014年度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请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如下资料:
1、2014年度工会经费收入、使用情况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存款对账单等有关会计资料;
2、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3、有关拨款、补助、投资、借款的批复等有关资料。
4、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账簿、报表、凭证等会计资料。
5、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登记卡片等。
审计组还将从每个县(市)区总工会所辖的乡镇街工会中抽取一个单位,进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沟通、协调乡镇街工会。具体审计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审计组组长:何有刚
审计组成员:胡士娟 崔 英
锦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