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红线意识 加强队伍建设
发挥群众参与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建设,增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中群众参与监督作用,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安全健康合法权益,锦州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队伍建设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工会组织一是进一步拓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在市、县(市)区总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各车间分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市直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班组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三级网络。确实担当起监督企事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和工作场所监督的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站建设。在每个县(市)区总工会设立“工监总站”,在每个乡(镇)街道工会设立“工监站”,在每个所属企业设立“群监员”。确实负责起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强化职工杜绝和防范“三违”能力,监督检查制止“三违”行为,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任务。
《意见》提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坚持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与政府(行政)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三方协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安康杯”竞赛、班组安全建设,一是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群众监督大检查工作;二是加强职工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队伍建设,努力建成一支“素质好、作风正、业务精、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的过硬队伍。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二要提高素质,强化培训。三要建立档案,动态管理。四要建案立制,规范操作。五要夯实基础,务实推进。各级工会要切实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当作维权第一位任务,纳入创建“和谐职工之家”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群监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规定行使职权、按章程履行职责、按要求尽职尽责,为推动锦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