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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那得清如许——锦州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建设30年巡礼
上传时间:2014年10月27日 08:46:16 访问数量:4667
    锦州——一座英雄的城市!作为辽西地区中心城市,锦州为新中国及辽宁老工业基地做出过卓越贡献,曾生产出新中国第一支晶体管、第一块石英玻璃、第一根锦纶丝……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锦州人励精图治、奋发进取,继续为共和国奉献出一个又一个崭新的“第一”。

                                 问渠那得清如许
                         
                          ——锦州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建设30年巡礼

    198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不断清除“左”的错误影响,完成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中华全国工会提出:“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厘清了工会的性质和任务等基本理论问题。
    为贯彻落实工会十大精神,锦州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争创“职工之家”、争当“工人之友”的“双争”竞赛活动,用竞赛这个载体把工会十大精神落到实处,并制定了详尽的“建家”方案,这个方案多达16项120条之多。“双争”竞赛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热烈响应,一时间,锦城各基层工会在生产一线相继建起了“小食堂”、“小休息室”、“小活动室”、 “小阅览室”、“小卫生间”,职工上班如到家,让广大职工在生产车间里深切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职工之家”这一新生事物,从理念逐渐变成了现实。
    锦州市总“建家”活动的消息不胫而走,引起了省总和全总的高度重视。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尉健行亲自审阅了锦州市总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材料,认为锦州市总的思路与做法对于全国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意义。1984年4月7日,全总召开“全国工会组织工作会议”, 会上全面介绍了锦州市总开展“建家”经验,决定将“职工之家”推向全国,在全国各基层工会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全国工会组织工作会议结束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各省市媒体都争相报道锦州市总的经验,《工人日报》还独辟“锦州市工会工作介绍”专栏,连载锦州市总经验并为此发表了两篇社论。
    1984年的那个春天,锦州市总声名鹊起、名扬全国,一股向锦州市总工会学习的浪潮席卷全国,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的工会干部从全国四面八方涌向锦州。众所周知,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的工运事业历来都走在全国的前列,是全国的领头羊。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年上海市总工会携8个区的工会主席结队来到锦州,来向一个地级市学习“建家”经验。
    为缓解锦州市总繁重的接待任务,全总特别拨款10万元并赠送给锦州市总工会一台大客车。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锦州市总共接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级工会干部1.2万人次。
    在中国工运的历史上,一个中等城市率先垂范,其经验在全国推广,唯有锦州,堪称工运史上的一个奇迹。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30年来,建设“职工之家”已经成为体现中国工会性质、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会工作重要载体。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企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大批职工下岗流向社会。如何协助政府和企业解决好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技能培训和重新就业问题,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莫喜有人听旧曲、锐意进取再创新”。1998年,锦州市总工会在创建“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创建下岗职工之家”活动,免费开展各种技能培训班,以此增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对那些缺乏再就业能力的职工给予救助和帮扶,做到“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因家庭困难而看不起病,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子女因家庭困难而上不起学,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下岗职工之家”的有益尝试,创造了“建家”新形式,开辟了“建家”新途径,搭建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新平台,探索了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的新方法,为“建家”工作又走出了一条新路子。1998年底,时任锦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李玉霞做客中央电视台“中国报道”栏目,向全国的电视观众介绍了锦州市总工会创建“下岗职工之家”的作法。翌年,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副主席倪豪梅在锦州组织召开了创建“下岗职工之家”的现场会,再一次把锦州的经验推向了全国。锦州又一次以自己独特的先进经验成为继续领跑全国工会建设的城市。
    一座城市影响着一个国家。“职工之家”、“下岗职工之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全国的工运方向,这也使得锦州工会人愈发坚忍不拔、勇往直前。    
    进入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企业化、契约化的特征。新时期又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不断增多,一些源头性、基础性、倾向性问题日渐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发展需要,锦州市总工会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于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将原来单纯的服务、帮扶转到维护职工利益、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一张职工维权“安全网”正在悄然铺开。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市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了85%,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851份;全市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制率达到100%,共建立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664个,配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2555人。合同签订、平等协商、民主管理、法律监督的新型劳动关系日臻完善。“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是对“职工之家”、“下岗职工之家”有效的补充、延伸和发展,也让“职工之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4年 8月5日,在辽宁省总工会召开的全省工会主席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赵璟以《以“和谐职工之家”建设为牵动 全面激发基层工会新活力》为题目,向与会者介绍了锦州市总工会创建“和谐职工之家”的经验做法。之后,赵璟主席所介绍的经验和做法,先后被《辽宁职工报》、省总工会网站全文刊登,辽宁省总工会还将此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总工会做了推荐。
    8月22日,全总《工会要情》第135期,以《辽宁省锦州市总工会以“和谐职工之家”建设为中心 全面激发基层工会工作新活力》为题,刊登了锦州市总工会开展“和谐职工之家”建设的主要做法,锦州市总工会 “和谐职工之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肯定。

    锦州全市目前共有各级独立工会组织6677家,会员总数达到了67万人。在“建家”活动推动下,一个依法维权、扶贫帮困、劳动竞赛、文化娱乐的新型工会体系正在完善,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从1984年到2014年的30年间,全市共有30人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9家单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9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涌现出省市级劳动模范1987人次,可谓硕果累累。
    30年间,锦州的工运事业因“职工之家”建设而发生着改变,也许这种改变不会惊天动地,但一定会潜移默化、韵味悠长,并最终根植在广大职工的内心深处,化作精神,化成一种奋进的力量。 
    30年的历程,只是我们奋进道路上的起点,30年的荣耀,也将成为我们记忆中的过去。明天的路更长,风景更美好。锦州市总工会愿和全市广大职工共同努力,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向着更高、更强、更美好的目标,高歌猛进、再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