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弘扬劳模精神,表彰先进,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展示我市女职工巾帼风采,同时为做好国家、省、市表彰先进工作奠定基础,锦州市总工会女工部决定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选树工作,及时将发现典型事迹材料整理上报。
2、在锦州市全面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女职工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3、挖掘培育好家风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女职工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和感人精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女职工讲好家风故事、亮好家风格言、秀好家风梦想。
4、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先进事迹材料可随时上报市总工会女工部,上报材料数量不限。
联 系 人:吕建伟 侯凤婕
联系电话:2129984
邮 箱:2776482190@qq.com
女工部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