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没有按期换届的女职工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优配强新一届县(市)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全面提高女职工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当好主力军,为锦州市全面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做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8日前完成此次换届工作。
三、工作要求
希望各县(市)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活力。要认真研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向同级工会组织请示汇报,成立筹备小组,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严格执行换届各项程序,确保不出现违反工会章程和选举办法的现象,圆满完成此次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