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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抓手”为牵引 多举措做好劳模工作
上传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48:51 访问数量:5981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锦州市总把劳模工作作为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抓建档、抓评选、抓宣传、抓引导、抓服务五大方面持续大力推进,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建档,动态管理,做到劳动模范情况清、底数明
  锦州市总从2013年起就建立了各级劳动模范数据库,详细录入劳动模范姓名、职务、单位、出生年月、荣誉基础、是否患大病等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劳模管理工作。2019年,市总组织各县(市、区)总对历年来各级劳模信息进行了一次大摸底、大整理,市总和各县(市、区)总安排得力人员对各级劳模2684人进行调查整理,并填报《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获得者情况明细表》,市总以此次调查摸底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保持劳模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做到劳动模范情况清、底数明。
  二、抓评选,坚持原则,做到劳动模范选的准、立得住
  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是劳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工作,市总在评选表彰工作中严格依据文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坚持评选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公开、公平、公正地从广大一线职工中把真正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的模范推选出来;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为锦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推选出来。三是坚持程序公正,严格履行不落项。认真遵循基层民主推荐、基层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市级媒体公示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市总十七大以来,共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等国家级荣誉66个、省级荣誉265个、市级荣誉1733个,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带头作用。此外,今年,市总根据《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管理办法》,结合锦州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管理办法》,从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组织管理、奖励和待遇、荣誉称号撤销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劳模评选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抓宣传,营造氛围,做到劳动模范人人赞、人人学
  劳动模范是劳动者的精英、社会的栋梁、职工的楷模,是党和人民给予广大劳动群众中优秀分子的最高赞誉。市总高度重视劳动模范的导向力量,设置专项经费在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近三年来在省、市媒体宣传各级劳动模范百余人次。特别是今年是国模、省章和市模评选年,全市选树了一批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市总精心谋划开展“弘扬劳模精神 凝聚奋斗力量”主题宣讲活动,在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劳模讲坛”专栏,组织劳模宣讲团成员录制宣讲视频,以劳动者自己的语言,以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讲述广大职工的奋斗故事,展现劳动模范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模、爱护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业伟大的浓厚氛围。
  四、抓引导,模范带动,做到劳动模范当先锋、出实绩
  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引导、鼓励、支持劳动模范立足岗位做贡献。一是组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志愿服务队10支,开展送技能进企业活动。市总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协调劳模(高技能人才)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订单式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两年来对接中小微企业17家,解决技术难题32项,技术传帮带300余人。举办“劳模进校园”主题教育、名医名师志愿服务等活动29场次,受益群众达3万人次。二是加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鼓励劳模立足岗位开展创新创造工作。近年来,市总每年新命名一批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并对历年来已经命名的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根据其取得创新成果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积极推动创新工作室升级为省级创新工作室。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省、市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91家,累计完成创新成果239项,评选出职工“五小”创新成果235项,累计创造经济效益5亿元。近三年来,市总共下拨省市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支持资金278万元。
  五、抓服务,周到细致,做到劳动模范有人管、有人帮
  劳模服务工作包括劳模体检、疗休养、困难帮扶、慰问等内容,市总本着履行工会职能,竭诚服务劳模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各级劳模服务工作。一是每年定期对全国、省部级、市级劳模进行情况调查,核实摸底,准确掌握各级劳模生活困难信息和愿望需求。对确有困难的劳模按规定申请、发放困难帮扶金;二是在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做好走访慰问劳模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温暖;三是协调安排国模和省模参加全总、省总组织的疗休养活动,让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愉悦身心,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四是按照《市政府与市总工会201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和《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市级劳模进行健康检查、疗休养活动、荣誉津贴发放、取暖费报销和困难帮扶工作。从每一处细微工作着手,让他们遇到问题有人解,遇到困难有人帮,充分感受到工会组织以及全社会对劳动模范的尊重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