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加速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设,依据省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有关精神,市总工会决定与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服务业委员会、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举办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目标,提升全市职工技术素质,服务锦州振兴发展和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广大职工搭建提升技能、建功成才平台,推动技术工人成为锦州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大赛,由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组成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项工种大赛活动分别成立相应评委会,负责各工种大赛的规则制定、命题、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
各县(市)区为大赛分赛区。各县(市)区总工会会同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服务业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成立相应的大赛组织机构,组织本赛区的普通车工、维修电工竞赛活动。市属企业和市现代服务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好本单位选拔赛。
三、参赛人员
本次大赛活动参赛单位为锦州市直企事业和县(市)区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参赛选手必须具有锦州市户籍的一线在职职工,不接受无工作单位的个人参赛。
四、大赛项目
市级大赛设立工业企业普通车工、维修电工2个工种,餐饮服务业设立烹饪、面点、茶艺3个赛项。
为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学习职业技术,引领创业、就业新潮流,特许市现代服务学校应届毕业生参赛,由市教科文卫工会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餐饮服务业在职人员竞赛,由市财贸金融工会联合市服务业委组织实施。
五、大赛内容和方式
1、大赛内容:本次大赛活动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实施,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成绩权重比为3:7。
2、评比原则:各参赛工种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实际操作项目为指定项目实际操作评分考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成绩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比重的原则,计算大赛的总排名成绩。
3、大赛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答试卷方式进行,成绩排名前30名选手进入实际操作比赛;实际操作考评以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并及时公布实际操作项目成绩。其中烹饪、面点、茶艺三个赛项分学员组和职工组,理论知识考试各取前15名;实际操作考评成绩分别统计,两组前三名选手决出冠、亚、季军。
六、组织实施
本次技能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赛段。初赛于7月下旬至8月举行,由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事业按照市大赛组委会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培训比武,逐级选拔推荐,确定参赛选手和代表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
本次技能大赛决赛拟于9—10月举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下旬,实际操作考评为10月下旬(各工种具体比赛方案及考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
1、个人奖
大赛设各工种大赛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优秀奖10名(第7—16名大赛选手)。
获得各工种大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锦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10000元;由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授予“锦州市技术创新能手”称号和荣誉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锦州市某工种职业技术能手”称号和荣誉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团市委授予“锦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由市妇联授予“锦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各工种大赛亚军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获得各工种大赛季军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获得各工种大赛优秀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和300元的奖品一份。
获各工种冠军、亚军的选手,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已具有技师资格的除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晋升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资格可提前两年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获各工种大赛季军的选手,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已具有技师资格的除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晋升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资格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本次大赛各工种参赛选手进入实际操作项目决赛,且实际操作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备或高于此资格除外)。
2、团体奖
本次大赛活动中,各工种团体奖的评选按照每队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汇总确定,县(市)区各工种团体总成绩按照各工种参赛队最好成绩汇总计算。对获得各工种单项团体前3名和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大赛名次奖牌和荣誉证书。
3、优秀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颁发“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荣誉证书。
4、特殊贡献奖
对在大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大赛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八、组队报名
各县(市)区必须参加所设置工业企业的2个工种项目的比赛,每个工种代表队为3名选手,代表队数2队以上;
市直工业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建参赛代表队,每个工种代表队为3名选手,代表队数额不限;餐饮服务业参赛选手由市财贸金融工会和市服务业委员会确定。
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选手由市教科文卫工会和市教育局确定。
报名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8月25日止。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餐饮服务业企业、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组队报名直接报送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并认真填写《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须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另附照片一张办理准考证。联系电话:0416-2129932,电子信箱为jzzghscb@126.com,联系人:付旸。
九、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指派专人全过程的负责本次大赛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相关落实方案,精心部署,确保本次大赛活动的圆满成功。
2、各级工会结合贯彻省总《关于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相关要求,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兴国”战略,宣传职业技能大赛的意义和成果,宣传职工“勤学苦练钻技术、埋头苦干能创造”的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掀起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生产大竞赛的热潮。
3、各级工会要根据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大赛安排,做好本地区、本企业大赛活动安排和保证措施,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等各项工作,确保参赛选手以饱满的热情、过硬的技艺、优良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参加大赛活动,赛出成绩、赛出精神、赛出风格。
附件:
1.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3.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锦州市总工会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锦州市服务业委员会锦州市教育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锦州市委员会锦州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