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锦州市物业行业在宝地物业三楼会议室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会议确定了物业行业7个基本岗位的薪酬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员工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以及员工“五险”的缴纳标准。市总工会副主席左丽雅出席并做总结讲话。
本次会议协商内容的提出,其依据一是《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中“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二是《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会前物业行业对员工问卷调查中员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权利保障问题。会议展开了认真热烈的协商,双方代表各抒己见,尤其是企业方代表,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目前物业行业的现状及困难,都非常真诚而实在的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一些较为敏感的话题上,例如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及缴纳保险等方面,双方代表也是讨论激烈,这里有企业经营困境与员工权益保护的碰撞,但更多的是相互之间的理解,“企业离不开员工、员工依靠企业生存”是大家的共识。
会议的最后,左主席在讲话中对本次会议协商结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工会方会前的准备及企业方对协商的大力支持进行了高度赞许,特别就通过之前的调研及本次会议了解到的物业企业的现状以及集体协商的重要性等问题进行了一一的讲评,并表示市总工会下一步仍然会继续为物业行业的实际困难进行呼吁与帮扶,尽力帮助物业行业解决难题。
历时两个多小时,锦州市物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圆满结束。经过会议协商确定的各项内容,切实保护了物业行业员工的基本权益,也为下一步行业内各企业工会开展二次协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