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继承、弘扬、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女职工的独特作用,引导女职工树立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通过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讲述平凡家庭好故事,记录家里家外的感动,展示文明家庭的风采,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锦州市总工会女工部决定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朗诵比赛活动。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直基层工会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朗诵比赛活动,并将优秀选手上报市总工会女工部,市总将聘请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上报的优秀作品开展评选活动,市总将于三﹒八节期间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朗诵比赛。同时,市总女工部将聘请专家评委对参加决赛的选手进行赛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决赛环节。
三、活动具体要求
1、朗诵内容积极向上,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美德,展现良好家庭家教家风,体现历史传统与文化发展,体现人文精神、哲学思想、道德理念等。
2、朗诵者口齿清晰、感情丰富、神态自然、礼貌大方、表达流畅,可脱稿,可诵读。
3、朗诵时间6分钟,可播放背景音乐和PPT。
4、作品可以是原创也可以讲述身边的故事,原创作品需特殊标注。
5、各县(市)、区总工会上报优秀作品5篇,市直基层工会上报1篇。
6 、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原创奖15名,组织奖若干名。已获得奖项的作品可兼得原创奖。
7、上报稿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15日
8、推荐稿件注明单位、参赛选手姓名及联系电话,无信息标注视为无效作品。
四、参加人员
参加朗诵活动的选手为在职女职工
五、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直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调动女职工积极性,以朗诵活动为载体,深化女职工素质教育,传承中华文化精髓。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参赛选手认真准备,参与活动,展示当代巾帼风采,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联 系 人:吕建伟 付又芳
联系电话:2129984
邮 箱:jzszngb@163.com
锦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