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市总工会开展“弘扬优秀文化 传承家风家训”活动的通知
锦工女发[2018]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基层女职工。锦州市总工会将开展“弘扬优秀文化•传承家风家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引领女职工阅读,推动家庭阅读,使广大女职工在阅读中,传播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平等和谐、敬业诚信等理念,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递正能量,提升女职工个人素养,使每个家庭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点,建设文明家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0日—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围绕阅读、好家风、科学家教、健康文明的生活等,通过微电影、微纪录、微剧本、微视频、讲故事、配乐诗朗诵、书画、征文、实景表演等形式,展示优秀作品。
四、活动要求
1、要广泛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2、作品要有生活气息、有感而发,给人以启迪,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3、微电影、微视频、讲故事、配乐诗朗诵等作品,时长控制在6分钟。
4、征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5、参赛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版形式投稿,并注明投稿单位,作者姓名、创作时间及本人联系电话。投稿不退,无名作废。请于5月31日前将作品电子版上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将适时举行优秀作品汇演。
联 系 人:吕建伟 刘莉莉
联系电话:0416-2129984
邮 箱:2776482190@qq.com
锦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