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按照省总统一部署,锦州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8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活动资助对象为应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
困难职工身份的认定,请严格依据《锦州市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助学活动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一次性给予入学资助30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申请助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致困原因证明材料(大病病历、大额医疗医药费收据、大学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因意外灾害遭受损失的证明等)、公示证明材料等;其它致困原因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应与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保持一致)。
四、操作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工会各自负责辖区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工作。
困难职工向其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会负责收集、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解困脱困联系卡、本单位申请资助的汇总名单,公示后上报市县两级工会生活保障部;市县两级工会生活保障部门依据《锦州市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对所属基层工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建档立卡,确定救助人员名单,统一使用银行卡(折)发放。
9月5日前上报本地区“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联系电话:0416-2125484、2122780
邮 箱:jz2125484@163.com
附件:
锦州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