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进锦州市职工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全市职工健身良好氛围,充分展现锦州职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市总工会与市体育局决定联合举办全市职工三人制篮球争霸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锦州市总工会 锦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
锦州市职工文体总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7月6日开始,每晚5:30
地点:市工人文化宫广场
三、参赛单位
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四、竞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男、女队参赛,参赛队数不限;每队限报运动员4人,少于3人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参赛的运动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供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三)凡现注册各级专业队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健康证明自存备查。
(五)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若运动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最新国际“三人制”篮球赛的比赛规则。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的方式决出全部比赛名次。
(三)比赛第一阶段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分组,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则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相同,则按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计算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按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进行计算。
(四)每个球队为四名队员,其中三名为场上队员,一名为替补队员。比赛开始后只有成死球后方可替换队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换人没有限制,但仅在成死球时才能替换。
(五)进球后非得分队在中圈半圆内掷球入界。
(六)一方投篮未进,对方抢到篮板球后,则需退到三分线后再进攻。
(七)每次换发球,发球方必须退到中场掷球区递交球后再进攻。若发球方没有退到中场掷球区或发球时踩线,此次发球为违例并换发球。
(八)参赛运动队必须有深、浅两套比赛服,运动服颜色、号码要统一。比赛背心前面、后面及运动裤前必须有清晰号码。
(九)比赛用球为7号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如参赛队伍在11支(含11支)以上,录取前8名;参赛队伍在8支至10支,录取前6名;参赛队伍在6支至7支,录取前3名;参赛队伍在3支至5支,录取第1名。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八、报名:
(一)各单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加盖单位公章,于 6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锦州市总工会宣教部,报名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进行,电子版发送至 174783136@qq.com。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通信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4段8号锦州市总工会215室。邮编:121000 。
电话(传真):2124810 联系人:王冠强
(三)各单位参赛队员比赛时须向赛会交验身份证。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成员由锦州市体育局指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锦州市体育局。
锦州市总工会
锦州市体育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