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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五小”创新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43:28 访问数量:7467
锦工发〔2016〕48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广大职工创造活力,鼓励他们从身边的工作开展创新,从小的项目切入着手创新,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职工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以下称“五小”)创新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总工会有关部署要求,以提升企业精细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实力促进技术进步、提升职工素质为目标,以创建“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为抓手,积极开展“五小”创新成果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职工的创新创造潜力,推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把锦州早日建成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功立业。
    二、项目申报范围
    自2015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在岗位上开展“五小”等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活动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造性:与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有实质性进步,有明显的发明点和创新点;
    (二)先进性:与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技术性能、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三)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且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具有潜在的、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2015年之后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五小”创新项目。
    1.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攻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环境,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对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的,推进技术进步,对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5.对企业经营管理、清洁环保、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及和谐创建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实现企业、职工、社会三方共赢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五小”活动的评选范围
    1.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2.已获得过政府有关部门奖励的项目;
    3.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4.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四、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在基层工会申报的基础上,按条件、要求审核,选择优秀创新项目向市总工会推荐,各县(市)区各推荐10个项目。市直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与企业行政沟通,精心组织,积极有效地做好申报工作。
 
    五、项目申报程序
    1.由项目申报人进行申报,须填写《锦州市职工“五小”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核实,上报至所在县(市)区总工会。
    2.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集中将本地区、本产业所有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2)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六、项目表彰及奖励
    1.评奖项目:市总工会将表彰奖励优秀“五小”创新项目,其中一等奖2-3名,各奖励3000元;二等奖5-10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20-30名,各奖励1000元。
    2.各奖项评选条件:
    一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大的突破,解决了技术关键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新突破,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际存在的技术问题,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所突破,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五小”竞赛活动领导组:
    组  长:赵  璟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   吴玉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   左丽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文全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婉宁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有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兼):何有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具体负责全市“五小”创新成果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基层工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评比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八、评比步骤
    评比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下旬)。成立评比活动领导组,召开动员会议,对评比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动员、组织、协调、督查职能,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评比方案,明确评比目标,分解评比任务,落实评比责任,营造评比氛围,并将评比方案报市总工会评比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各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评比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组织业务相近、职能相同、评比成果可以量化比较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展开评比。市总工会评比领导组办公室将加强督查和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通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评比活动开展情况,推动评比活动深入开展。
    (三)考核评选阶段(12月上旬)。各基层工会申报推荐“五小”评比成果,市总工会评比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科技专家对各级工会上报的“五小”评比成果进行考核评选,并择优上报省总工会相关部门,参加全省评选。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下旬)。对“五小”评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成果进行总结表彰。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特别要动员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型“工人先锋号”班组申报,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严标准做好项目申报、征集、推荐工作。要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加,汇总项目及时上报,公开公正公平组织评审。
    (二)大力宣传。各级工会将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报道本地区、本行业开展“五小”创新成果评比的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点面结合,大力宣传职工“五小”创新成果、成效和职工发明人事迹,大力弘扬职工首创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三)文件、相关表格可在市总工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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