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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核对情况的公示
上传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45:49 访问数量:534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下发《关于做好 2024年第三期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对以下全国劳模申请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情况予以公示 :
  刘伟,男,1941年4月6日出生,1995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本人现已退休,年迈多病,老伴去世,家庭困难,患急性脑梗死,冠心病、偏瘫、凝血功能异常。在2023年11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产生了住院费用。且不存在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劳模及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等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刘伟本人今年10月因病去世,按《通知》文件要求,经劳模亲属申请,市总工会核对,刘伟的上报材料情况属实。
  现将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31日——11月6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锦州市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0416-2129830。

锦州市总工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