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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关于举办锦州市“先锋杯”职工 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6:13:46 访问数量:1737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力“八大攻坚”任务,扎实推进“学当建”系列活动,以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广大职工把体育运动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激情,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力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4 年 6 月中下旬
  二、竞赛组别
  县(市)区组;市直机关事业组;企业组
  三、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各组别均为混合团体赛,团体赛项目包括:男双、女双、混双。
  四、参赛方式
  (一)报名
  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各县市区组队,正式比赛时各县市区派出一支代表队参赛)、市直机关工会(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组队)、市直基层工会(负责市直企业单位组队)为组队单位参赛。每单位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男运动员 4 人(含替补 1 人),女运动员 4 人(含替补 1 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每单位限报 1 个队,队员不超过 8人。
  (二)运动员报名资格
  1、各组别运动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2、运动员须年满 18 周岁以上;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健康证明自存备查;
  4、运动员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若运动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代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运动员资格管理
  1、各参赛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否则不予受理;
  2、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的单位,应由本单位领队在赛前向赛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并出具相关证据;
  3、凡举报有违反规定的参赛运动员,经查实后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本次竞赛采用 21 分制。
  (三)团体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方式进行,如报名不足 6 个队(含 6 队)则采用单循环制。团体赛采用 3 场 2 胜制(第一场男双、第二场女双、第三场混双),小组赛打满三场,每场比赛31 分(不延分),每名运动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一次(即不得兼项)。
  (四)比赛服装: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
  (五)比赛用球品牌由赛事主委会指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原则上录取前 8 名,但最终按实际报名队数确定。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报名请联系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名请联系市直机关工会;市直基层工会报名请联系锦州市总工会;
  (二)各单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加盖单位公章,于 6 月 5 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锦州市总工会宣教部,报名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进行,电子版发送至 jz2123710@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通信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 8 号
电话(传真):0416-2123710
联系人:胡沙沙 王智君
  (四)各单位参赛队员比赛时须向赛会交验身份证。
  (五)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八、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锦州市总工会宣教部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