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期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要求,经劳模本人申请,锦州市总工会审核,拟对张秀荣、周世秋同志申请第二期全国劳模专项补助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锦州市总工会举报。
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5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工作单位及职务(授予时) |
就业情况 |
荣誉及授予时间 |
张秀荣 |
女 |
56 |
汉族 |
锦州市中兴纺纱厂教练员 |
退休 |
全国劳动模范2005.4 |
周世秋 |
男 |
54 |
汉族 |
辽宁三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抹灰班长 |
在职 |
全国劳动模范2015.4 |
张秀荣、周世秋同志是否存在:
1.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
3.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户超过2套;
4.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联系电话:0416-2129830 锦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