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锦州市总工会服务振兴发展加强职工创新创造三年工作方案(修订)》,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职工创新创效活力,提高职工创新创效能力,进而培养和造就一批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为推动锦州高质量建成辽西中心城市、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锦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2022年“金牌师徒”创新创效奖推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单位内部广泛开展职工分层次、分类别、分工种的一师一徒、多师带徒、一师多徒培训活动,签订师徒协议、制定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式、严格培养要求,通过岗位传帮带组织职工学知识、学技术、学技能,进而促进年轻职工成长成才,与师父共同为企业创新创效。各级工会组织要完善激励机制,开展不同层级的金牌师徒评选奖励活动。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推选出的结对传帮带作用好、创新创效成果多、对企业贡献大的师徒对子,通过考核评比,表扬选树一批具有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释放师徒结对选才育才机制的积极效应,使此项活动成为技艺传承的接力棒、技能提升的快车道和科技创新的孵化器,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锦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中旬)。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师带徒”创新创效活动的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与目标。
2.选拔推荐阶段(5月下旬)。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出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徒对子(限一师一徒),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总工会。
3.考评奖励阶段(6月底前)。由市总工会成立评选委员会小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推荐的师徒材料进行评定,差额确定2022年锦州市“金牌师徒”创新创效奖拟表奖对象,评选小组深入拟表奖师徒所在单位通过听取师徒现场展示讲解、查阅相关资料、与不同层面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评,最终对“师带徒”创新创效表现突出的师徒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参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
2.在内部开展多师带徒、一师多徒等师徒传、帮、带活动,促进青年职工专业和技能提升,让更多的优秀青年职工崭露头角;
3.鼓励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团队内部的师带徒活动,将人才培养与创新创造工作深度融合,在推动岗位技能培训过程中,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二)参选“师父”、“徒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师徒协议时间达到一年以上;
2.结对师徒中师父要大公无私,在思想上引导,在业务上指导,将自己的业务知识、技术技能传授给徒弟,与徒弟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
3.结对师徒中徒弟在工作中勤奋好学、努力上进、努力汲取师父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我所用,取得很大进步,利用自身优势认真钻研新技术、新工艺,并创造性地运用于工作实践;
4.结对师徒业务技术在同工种中拔尖,并在企业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献技献艺,在创新创效上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成绩显著。
(三)师徒创新创效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攻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环境,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对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的,推进技术进步,对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5.对企业经营管理、清洁环保、安全生产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四、奖励办法
市总工会对“师带徒”创新创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徒提出表扬,并颁发“金牌师徒”荣誉证书,对每名获奖师父奖励奖金3000元,每名获奖徒弟奖励奖金2000元。
五、上报要求
1.单位内部开展“师带徒”活动相关资料;
2.“师带徒”协议,包括培训目标、计划、措施、师徒条件、职责等;
3.“师带徒”培训过程中徒弟学习记录情况及师傅指导意见等相关佐证材料;
4.师徒在工作过程中取得创新创效成果的相关证明资料。
5.以上材料报送要求编制目录,成册上报。
联 系 人:曾 坤
联系电话:0416-212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