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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活动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6:34:49 访问数量:5707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市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锦州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和《锦州市总工会服务振兴发展加强职工创新创造三年工作方案(修订)》,组织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培训,踊跃参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领全市职工积极践行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和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为建党100周年献礼,锦州市总工会与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在全市举办锦州市第八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市职工创新大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安全生产、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创新技术、节能减排”为重点,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注重职工岗位创新,注重解决一线问题,注重增强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培养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推动以岗位创新、班组(团队)创新、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等为主要内容职工创新体系建设,激发职工创新潜能,积极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帮扶等活动,着力培养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队伍,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实现“十四五”高起点开局做出贡献。
  二、申报组别
  创新成果转化大赛设三个组别:五小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申报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转化的须为国家、辽宁省、锦州市总工会已命名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同一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组别,不得重复申报,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项目的组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报范围
  自2020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在岗位上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活动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造性:与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有实质性进步,有明显的发明点和创新点;
  (二)先进性:与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技术性能、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三)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且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具有潜在的、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2020年以来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赛:
  1.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攻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环境,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对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的,推进技术进步,对本单位、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5.对企业经营管理、清洁环保、安全生产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的评选范围:
  1.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2.已获得过政府有关部门奖励的项目;
  3.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4.已参加过历年来举办“五小”创新成果评选、职工创新大赛的项目;
  5.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五、大赛奖励
  (一)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组别一等奖各1个,每个奖励5000元;二等奖各2个,每个奖励3000元;三等奖各3个,每个奖励2000元;优秀奖各5个,每个奖励1000元;对以上奖项同时授予领衔人荣誉证书。
  (二)所有参加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授予领衔人所在的工作岗位“职工创新示范岗”荣誉称号。
  (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2021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
  六、进度安排
  创新成果转化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动员、组织、协调的职能,传达文件要求,营造参赛氛围。
  (二)申报阶段(5月25日-6月8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参赛报名项目进行分类指导,组织业务相近、职能相同成果进行评比,组织职工填写申报表。申报工作自下而上进行,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申报。各县(市、区)所属基层工会向县(市、区)总工会申报,各县(市、区)总工会初审合格后,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市直基层工会直接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每个主要完成人最多申报3项。
  (三)预赛阶段(6月中旬)。大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基层单位申报推荐的职工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书面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各组平均得分1—6名的项目进入决赛,各组平均得分7—11名的项目获得优秀奖。
  (四)决赛阶段(6月下旬)。各组进入决赛的选手将参加现场展示与答辩环节,专家组根据现场展示与答辩情况打分,根据平均得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决赛时间及展示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特别要动员科技型企业,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型“工人先锋号”班组申报,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严标准做好项目申报、征集、推荐工作。要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加,汇总项目及时上报,公开、公正、公平组织评审。
  (二)大力宣传。各级工会应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报道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开展创新成果评比的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点面结合,大力宣传职工创新成果、成效和职工发明人事迹,大力弘扬职工首创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三)材料上报。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8日前,将附件1、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整齐,一式5份上报至锦州市总工会205室。


  申报联系人:鲍春香、曾  坤

  联系电话:0416-2129830
  电子邮箱:jzlmfw@126.com

 

锦州市总工会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1.点击《锦州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项目申报书》进行下载!
2.点击《锦州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选手登记表》进行下载!
3.点击《锦州市职工创新成果转化大赛评分表》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