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市经济发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落实、行政运行效率等支撑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要素,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将软环境建设作为“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找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投资营商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和政府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决策部署,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规范从政行为等为主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建设”的思路,全力打造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职工、服务发展的优良软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工会工作活力,为全面加快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9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9日-5月23日)。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做好动员部署,全面启动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对软环境建设的认识,切实让“抓软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经济发展必须抓软环境建设”理念入心入脑。
(二)对照检查阶段(5月24日——6月23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问卷、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评自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企业、基层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紧贴专项整治5个方面50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找好问题定位,既要发现显性问题,也要发现隐性问题,实行责任制,切实实现整治效果、整治内容全程可查。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于6月23日前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6月24日——8月31日)。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和12351维权热线作用,对涉软问题要认真查处,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严肃问责。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载体,完善和细化便企利民、主动服务企业的措施和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声势、有力度、有成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对自觉维护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识是否建立,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是否有效解决,防止问题反弹的措施是否到位,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配齐力量,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开展顺利,并及时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是宽严相济,整改到位。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于主动查找问题,情节较轻,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从宽或免于处理;对明察暗访或举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服务。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围绕引导和动员职工群众立足本职、艰苦创业,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本领,促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锦州市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五个方面五十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