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工发[2016]9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和部分地区出现的用工荒问题,帮助职工群众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按照省总要求,市总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鼓励创业创新,提高就业质量,服务基层职工,促进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6日,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启动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
三、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 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机构的优势,并与人社局密切配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工会就业服务活动,为广大求职人员“送岗位,送技能,送创业项目,送维权服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及其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锦州市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在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方便广大求职者、用工单位前来咨询登记。
(二)举办招聘活动。依托企业、乡镇街、社区工会,通过调查了解,分类提供失业人员求职信息、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安排失业人员、企业待岗职工有组织地参加招聘会;对失业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也可组织用工需求企业送岗位上门。
为了方便企业和求职者进行劳务洽谈,各级工会可通过提前预约在市总或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举办招聘活动或公布用工信息,方便求职者选择。
(三)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机构作用,根据用工需求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升求职者技能素质。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发挥创业带头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争取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打造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园区。活动期间,各级工会可以选择一批投资小、见效快、易操作、低风险的投资项目进行实地展示,供创业者选择洽谈,满足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需求,以创业促进就业。
五、活动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发动宣传、征集信息(2016年2月下旬)
各级工会组织要借助媒体、网站、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工作人员要深入街道、社区、行政村、用工企业开展宣传,努力扩大活动的知晓度。
以企业、乡镇街、社区为单位,通过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了解掌握单位或辖区内的用工及就业需求情况, 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举办各种形式招聘会(2016年3月1—25日)
市、县(市)区级工会分别组织召开由相关企业参加的专场招聘会,让供需双方面对面实施对接。在活动期间,要加强检查督导,促进活动的积极开展,防止走过场。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3月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积极协助做好职工群众的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二)精心组织,取得实效。一是严格把关,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选择劳动关系和谐、用工规范诚信的用工企业入场招聘,注重选择创业型企业、新业态企业、创业园区,特别是电商、物流、家政等企业参与活动。二是做好就业需求摸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总工会至少要举办一场招聘会。县区级总工会、各企业可独立也可联合举办招聘活动。
(三)做好总结,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汇总数据。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3月29日前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邮 箱: jz2125484@163.com
联系电话:生活保障部0416-2122780、2125484
职工服务中心0416-2129921
锦州市总工会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