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工发【2014】14号
关于开展百名工会机关干部进企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了更好的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百名工会机关干部进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40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
二、活动方式
采取分期分批到企业工作锻炼的方式。
三、活动时间
5月15日—8月15日, 分三期进行,每期不少于15天。
四、活动内容
1、参加企业生产劳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参加企业工会活动,了解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情况;
3、走访一线职工,了解职工思想情况;
4、向企业宣传工会法律、法规;
5、积极搞好调研,掌握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有条件的可以与企业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
3、每名下派机关干部在工作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和心得体会各一篇,报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
锦州市总工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