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及选手:
现将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业技能大赛理论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9月23日 上午9:00-10:30。
二、考试科目
维修电工、普通车工、烹饪、面点、茶艺。
三、考试地点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锦州分校(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9号)。
四、考场安排
参赛选手在教学楼前公示板上查看对应考场。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8:30开始进入考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自带黑色或蓝色的水性笔或者圆珠笔。
2、入考场前,由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经确认后方可进入考场。
3、参赛单位及选手自行前往,车辆不得停入校内。
六、理论知识竞赛考场纪律
1、不得携带任何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以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2、参赛选手按规定位置和方式在指定座位号入座,在试卷上书写准考证号等项目,考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试卷作废。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选手不得入场,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考4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4、参赛选手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选手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他人试卷以及进行其它作弊行为,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过程中有事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涉及到考题的内容不予解释。
6、考试时间结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应连同草稿纸一起上交),离开考场。
(锦州电视大学位置图)
锦州市第二届“状元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