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总工会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总工会十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经锦州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建立和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发展,影响劳资关系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任务日益加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建立和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工作制度,目的就是把工会组织的维权工作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和推行这项制度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广大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建立“两书”,使工会组织能够更加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营造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氛围,不断创新工会的维权机制、手段和途径,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团结和引导广大职工,在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的工作中建功立业。
二、适用范围
《工会维权意见书》适用于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签发。
《工会维权建议书》适用于劳动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由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签发。
三、主要内容
《工会维权意见书》是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组织意见的工作文书。《工会维权建议书》是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对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会维权意见书》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提请调查处理的工作文书。
《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的内容包括: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组织和代表职工行使平等协商的权利、职工劳动经济权利、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生命健康权利、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权利、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利等。
四、工作程序
《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由锦州市总工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程序、统一管理。
(一)《工会维权意见书》应在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受到严重侵害时,企业行政拒不与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处理,根据基层工会组织、劳动法律监督员以及职工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发出,经本级工会分管副主席签发并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备案。
(二)《工会维权建议书》由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在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会维权意见书》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提请协调处理。
(三)《工会维权意见书》发出15个工作日后,如用人单位不予协调处理的,由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向相关职能部门签发《工会维权建议书》。签发的《工会维权建议书》处理时效为15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下,经研究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签发《工会维权建议书》后,要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案。
五、职责分工
建立由市总工会统一领导,法律工作部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协调处理的工作模式,具体为:
(一)法律工作部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协调处理组织建会等方面的工作;
(三)民主管理部负责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及厂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四)生活保障部负责协调处理职工生活保障权利等方面的工作;
(五)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六)宣教部负责协调处理职工精神文化需求权利等方面的工作;
(七)女工部负责协调处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利等方面的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结合市总提出的创建和谐职工之家活动,充分调动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要加强与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等维权活动。要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的作用,在推进“两书”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工会干部、法律监督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使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通过各方的相互配合,促进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经验、创新特色
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总结经验,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完善职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的推行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用人单位遵纪守法、关爱职工。
市总工会将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和谐职工之家的重要内容,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较好维护的,不得推荐评选。
附件:
1、《工会维权意见书》
2、《工会维权建议书》
锦州市总工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