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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4年04月28日 13:53:39 访问数量:5922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中国工会十六大指出:“工人阶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主力军。”这充分肯定了工人阶级在推动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为了用“中国梦”共同理想,焕发全市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为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建设,开创锦州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大力倡导社会新风,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引领社会正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宗旨,热情讴歌在我市各条战线上,自强不息、任劳任怨、履职敬业的最美劳动者,大力宣传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的最美劳动者,努力营造“爱党爱国、崇尚劳动、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争当最美劳动者”的良好人文环境,在全社会上下形成“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正能量,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目的:
“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以全市职工为特定对象,从基层一线挖掘一批普通劳动者的典型代表,旨在进一步培养广大职工高尚情操,激发职工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活动的基本条件为:
    1、各县(市)、区总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中立足岗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优秀基层一线职工;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帮人民群众所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事迹突出、真实、感人,受到基层和人民群众普遍赞扬和认可的普通公务员;
   3、注重科技创新,攻克技术难题,争当“金牌工人”和“职工自学成才者”,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人;
   4、乐于助人,热爱公益,关心困难职工冷暖,并身体力行给予帮助,在帮贫济困、帮助困难职工群众度过难关方面事迹特别突出的职工;
   5、城镇个体、民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劳动,成为某一方面的带头人、典型人物或在支持地方建设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劳动者;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劳动者。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活动启动  (3月1日--4月1日)
    1、做好筹备,联系工作。
    2、下发通知,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寻找、推荐、宣传报道最美劳动者候选人 (4月1日—7月30日)
    1、寻找推荐。在主流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单位推荐、社会推荐或市民推荐、自荐等方式结合。各基层工会推荐“最美劳动者”候选人不少于1名。社会推荐和个人推荐、自荐,推荐表可不盖章。
    被推荐人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最美劳动者”推荐表(一式二份,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2)1000--20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片2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生活照片各1张;
    各基层工会请将单位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宣教部,推荐表、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专用邮箱jz_wdn008@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某某单位‘最美劳动者’推荐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工会或单位印章。
    2、典型宣传。从8月15日开始宣传被推荐人事迹。
    一是市总工会与锦州电视台、锦州日报将联合制作以“最美劳动者”为主题的电视节目和事迹报道,在锦州电视台和锦州日报上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主要报纸和市总网站对“最美劳动者”候选人中事迹特别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进行采访报道。三是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通微博对“最美劳动者”候选人进行宣传,通过微博、博客等现代传播手段,向广大博友宣传“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候选人及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最美劳动者公众评选和专家评审  (8月1日--9月20日)
    通过初选、报纸、网络投票等形式和程序,确定 “最美劳动者”入选名单。
    1、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工会和媒体推荐、社会推荐、职工自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30名候选人。
    2、公众投票。在指定的报纸、网站上,对初选人员的主要事迹进行展示并进行投票,投票分为市民投票和基层工会投票两部分,投票票数高低将作为“最美劳动者”评选的重要考评依据。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有关领导、公众代表,综合公众投票结果等因素,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美劳动者”入选名单,上报市总工会核准。
    第四阶段:召开“从梦想出发--寻找最美劳动者”表彰大会  (9月底)
    1、对最终确定的“最美劳动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最美劳动者”将作为年度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候选人。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特设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 赵  璟   市委常委  市总工会主席
    执行主任:   吴玉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    
左丽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文全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  驰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何有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审委主任
             锦州电视台副台长
             锦州日报社副总编
    成 员: 
    魏东宁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锦州电视台专题部主任
            锦州日报社社会新闻部主任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电话:2122072,联系人:魏东宁   王良。
六、获奖者待遇
为了增加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权威性,突出工会活动的自身特色,拟在30名候选者中评选出10名“最美劳动者”,颁发奖杯、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时,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
七、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从本单位先进人物中择优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最美劳动者”人选。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凡经评选组委会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另行推荐人选。
    2、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原则,同时适度向科研、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3、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单位“最美劳动者”的挖掘、推荐工作,推荐质量高、事迹感人、最具典型性的“最美劳动者”候选人。

                            锦州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