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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部工作规划
上传时间:2015年04月21日 14:39:51 访问数量:5540
    2015年市总法律部继续落实工会组织维权服务及工会法治化建设,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构建工会法治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维权观念
    为了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学会用法,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将与人民法院专门合议庭、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根据基层工会职工法律诉求方面的实际需求,结合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编制培训教材,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培训,我们将重点进入非公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并向广大职工发放宣传手册,向职工普及工会法律法规知识,让职工知法、懂法,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市总工会全面负责策划,基层工会组织全面负责实施的系列化法律宣传活动,达到职工学法用法,促进法人自觉守法的局面。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三个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分别是:①“提高法律素质,争做优秀员工”,②“关注锦州、热爱锦州、奉献锦州”,③“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职工同行”;举办大型职工、农民工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开展“维护职工权益优秀法律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通过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会工作的能力。增强处置和应对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准确把握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方法,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
    不断完善援助网络,在职工服务中心建立律师值班制度,按规定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服务。加强律师志愿者、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法律工作者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的特殊作用,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强化有效调解,要把调解作为职工法律援助这项工作的“主旋律”指导基层,积极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调解,使一些社会矛盾及时得到化解,有效缩短了争议的处理时间,降低案件成本,实行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诉调对接、裁调对接、绿色通道的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对接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措施
    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年底前要与同级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对接工作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选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会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援工作。设立专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要把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坚持 “先调解后诉讼”的法律援助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协商、调解轨道。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信息采集和援助案件情况分析等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会同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
    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要进一步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建设,从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载体,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并向乡镇、社区延伸。充分利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这个工作平台,有效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要把能力素质好,懂法律的干部配备到法律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工会法援律师、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仲裁员等工会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