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
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加大依法维权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锦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
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
1.普及法律知识;
2.提供法律咨询;
3.代写法律文书;
4.参与协商、调解;
5.代理仲裁、诉讼;
6.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职工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涉案金额在1000元以上,且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3.职工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
职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者有关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所在单位不出具经济状况证明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5.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工会组织所在地方工会出具的情况证明或说明;
2.工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工会或者工会组织所在单位上级工会出具的情况证明或说明;
3.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您需要工会更多法律服务,请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