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产业工会特色,发挥产业工会优势,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建设,打造工会工作正规化、标准化,锦州市教科文卫工会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四满意工会”争做“三好工会干部”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创争”活动紧紧围绕锦州市总工会“和谐职工之家”建设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是不断推进产业工会工作整体联动和创新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三年锦州市教科文卫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更是确保产业工会源头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服务大局、完善自身,贴近职工,“四满意工会”的内容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创建党组织满意工会;充分发挥广大职工主力军作用,创建企事业行政满意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功能和辐射作用,创建职工群众满意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创建上级工会满意工会。“三好工会干部”的内容是:一切为了职工,形象好;为了职工的一切,服务好;为了一切职工,素质好。
通过开展“创争”活动充分调动全系统各级工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使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显著提升,战斗力明显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把全系统80%以上的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四满意”工会,80%以上的工会干部成为“三好” 工会干部,通过三年的努力,把全系统所有工会都建设成为“四满意”工会,所有的工会干部都成为“三好” 工会干部。使基层工会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创新活力明显增强,从而开创系统工会工作新局面。
为了使“创争”活动稳步推进、健康发展,“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验收组,深入到基层单位,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企事业行政、职工群众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意见,了解掌握“创争”活动年度开展情况,对开展“创争”活动工作进行互检,对互检的情况定期通报,以督促活动的开展。对于四方满意度较低,源头发挥作用不佳、工会工作不规范的工会组织,联合验收组要深入了解情况,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于连续两年不能改进提高的工会组织,联合验收组将在工会系统通报批评,同时向其同级党组织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