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举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仪式
上传时间:2014年05月22日 14:42:57 访问数量:5853
为深入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5月7日上午,锦州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联合举行市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锦州市总法律部传达了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4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和省劳动关系三方《辽宁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规划(2014—2016)》的会议精神,并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国家工资分配制度和扎实开展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合同配套政策业务,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市总工会副主席刘文全说,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是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具体措施;是在强资本,弱劳动形势下保障工人权益最有效方法;是约束企业行为,建立劳动者劳动报酬、分配、保障机制,支付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有效的法律手段。
今年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制定三年规划的实质就是重在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强化工会职工民主参与,规范企业行为,实现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旅行责任,在全社会建立起权益、权利落实的保障制度,并使制度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力。提质增效、务实推进的标志就是到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都要建立起集体协商制度,百人以上企业规范化建制率达70%以上,百人以下企业达60%以上。会议要求各级劳动关系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健全主体、加强督导,确保这项制度建设从一开始就走上规范、有效、务实的轨道,为实现三年规划目标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