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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与市委组织部联手推进新形势下党建带工建 工建助党建工作
上传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4:25:37 访问数量:252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领导的意见》、省委关于《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决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日前,锦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委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中央群团工作召开后,市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群团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市总工会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就如何把工建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市总领导班子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挑战,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周围,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切实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意见》指出,通过加强“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主导作用、工建助党建的能动作用和党建、工建双向促进的互动作用,努力实现“六个共同”的目标任务,即组织体系共同健全、干部队伍共同优化、群众权益共同维护、制度建设共同推进、党员活力共同提升、基础保障共同夯实。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为党联系群众的强梁和纽带作用,使基层工会真正建设成为党建工作的有力推动者、和谐企业的积极促进者、职工信赖的权益维护者,推动党建工作和工建工作相得益彰。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共建,促进广大党员与职工群众思想认识同步到位;二是要在组织设置上共建,推动党组织与工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步提升。拓展组建渠道,凝聚组建合力,提升组建实效;三是要在队伍提质上共建,确保党员干部队伍与工会干部队伍同步壮大。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各领域干部配备和党工干部教育培训;四是要在阵地保障上共建,实现党组织阵地与工会组织阵地同步建设。依托工业(产业)园区党组织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工建的指导,依托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站加强对乡镇(街道)工建的指导,依托党群服务站加强对社区工建的指导;五是要在工作机制上共建,保证党建工作与工会工作同步推进。建立健全联系帮扶机制、活动联创机制和“三向培养”机制。
    该《意见》的出台,将对新形势下党建、工建工作同步发展,构筑党建带工建、工建助党建工作大格局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