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基层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锦州市总工会2019年度工会经费补助方案》已经2019年5月31日市总工会党组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市直机关工会做好文件转发及相关工作布置。请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根据《补助方案》,申报补助项目。
锦 州 市 总 工 会
2019年6月11日
锦州市总工会2019年度工会经费补助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发展,鼓励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引导和带动基层工会开展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凝心聚力、服务发展等方面的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弥补基层工会经费不足,保障基层工会自有经费充分落实职工集体福利工作,现制定锦州市总工会工会经费补助方案。
一、补助对象
锦州市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市直机关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
二、补助条件
1、申报单位需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独立管理使用、正常足额向市总缴纳(划拨)工会经费。
2、申报补助的基层工会需严格执行《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基层工会2018年度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拨缴经费收入。
4、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补助与此补助不兼得。
三、补助标准
1、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建会的基层工会年度补助总
额为申报单位上年度上解经费(或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市总部分)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
2、2018年12月31日以后建会的基层工会年度补助总
额为申报单位本年度上解经费(或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市总部分)的50%,且不超过20万元。
四、补助开支范围
1、文化体育类:基层工会以“弘扬正能量”为主题开展的
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各种文体活动,包含各种职工文化活动、文艺活动、读书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体育比赛、演讲比赛等。
2、素质培训类:鼓励民营企业建立“首席技师”、“星级员工”、“金牌工人”制度。基层工会自行组织的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相关活动,包括在企业所在地自行为职工举办的政治、法律、维权、心理、劳动保护、业务技能、再就业等培训工作。
3、技术创新类: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与业务相关的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和“小革新、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小建议”活动。
4、阵地建设类:职工书屋、职工之家(文体活动阵地)、子女托管、职工活动广场等阵地所需设备。
五、申报及发放时间
1、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建会的基层工会申报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6月30日,2019年7月31日前拨付补助。
2、2018年12月31日以后建会的基层工会申报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12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前拨付补助。
六、申报程序及手续
1、市总直属基层工会需提交补助申请、工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18年(或2019年)缴纳市总工会经费(市财政划拨经费)凭证复印件,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设立账户的基层工会还需提交2018年工会经费决算表、2018年末工会银行对账单复印件,以上资料报至市总财务部;市直机关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将上述材料提交市直机关工会,由市直机关工会初审后填报《2019年基层工会经费补助表汇总表》后与上述资料一同报至市总财务部。
2、市总财务部将审核汇总后的补助情况,提交市总党组会研究确定。
3、基层工会对工会经费补助要规范管理,开展活动需有具体的方案和书面通知,报销手续及审批程序完善,并附纸质活动图片,市总及市直机关工会将对基层工会补助支出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
基层工会不需填报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