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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区)级以上地方工会建立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意见
上传时间:2016年03月03日 14:39:49 访问数量:3736
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全面加强全市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会新闻发布和应对特殊紧急情况下新闻发布工作需要。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中共锦州市委办公厅、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和《锦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县(区)级以上地方工会建立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针对于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发布相关消息和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地方一级工会组织任命或指定专职新闻发布人员,就工会组织在一定时间内或某项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以及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工会组织的观点和主张,代表工会组织回答公众或记者的咨询和提问。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着引导社会舆论、改善工会组织形象的特殊功效,有利于落实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特别是对工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工会与基层职工群众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密切工会组织与广大职工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工会在舆论传播中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导权,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建设与发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建立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二、加强领导,坚持原则
    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工作信息发布、重大活动发布和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发布的相互联系与区别,理顺关系,坚持原则。一是,坚持正确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正面引导,有利于全市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锦州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妥善处置。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信息需求。尊重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满足广大职工了解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和突发事件真相的需求,通达社情民意,反映职工心声,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认知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坚持及时透明准确,积极引导舆论。用好话语权,掌握主导权。及时准确发布动态信息,加强媒体服务引导,发挥新兴媒体正面引导作用,消除谣言,以正视听,把社会舆论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既要及时有效发声,满足职工期待,又要充分考虑突发事件细节渲染炒作后对社会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切实做好舆论的正面引导工作。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各级工会要把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纳入到全会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做好相关新闻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坚持工作推进与新闻报道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五是,坚持规范有序管理,依法开展报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新闻消息发布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遵守新闻纪律,把握时效要求,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新闻发言人队伍
    各级工会要特别注重加强新闻发言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挑选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具备一定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会新闻发言人,条件成熟的可以设立专职的新闻发言人,定时开展例行新闻发布。要关心、支持工会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使新闻发言人有一个便于逐步提高水平的宽松环境。要为工会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要积极开展工会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发言人和工会各级领导干部的新闻素养和新闻舆论意识,积极探索和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善待、善用、善管新闻媒体,提高同媒体记者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要广泛吸收和借鉴其他方面新闻发布的成功经验,丰富发布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和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记者问询,发布新闻稿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工会权威信息。
    附:《锦州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锦州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日
附件:
锦州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全面加强全市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会新闻发布和应对特殊紧急情况下新闻发布工作需要。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中共锦州市委办公厅、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和《锦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加强团结、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舆论鼓劲和正面引导的基本方针,遵循中国特色的新闻发展规律,在市总工会逐步建立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运行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努力树立我市工会的良好对外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总工会成立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总工会的各类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负责市总工会各类新闻信息收集与归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  赵  璟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  吴玉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  左丽雅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文全  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  驰  市总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何有刚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审委主任
    2、 工作协调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马  驰  市总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田万生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办公室成员:市总工会各组成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市总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提出对外发布的基本意见和宣传口径。
    (二)确定新闻发布主题。把握市总工作重点,注重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挖掘新闻亮点,明确宣传重点,提炼宣传主题。
    (三)审批新闻发布方案。根据新闻发布的类别和主题,确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研究新闻线索与案例,商定新闻发布的时间、基本形式、范围规模,拟定新闻发布口径等。
    (四)特殊情况处理。对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可随时召开新闻领导小组会议,对新闻发布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四、工作协调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组织筹备和协调召开由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的新闻发布协调会议。
    (二)根据按照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新闻发布会议的工作方案。
    (三)根据新闻发布的类别和主题,邀请新闻单位及相关人员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言人的确定
    (一)凡涉及国家、省级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出台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市总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主张、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市总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担任新闻发言人。
    (二)凡涉及与市总重点工作相关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由市总牵头、联合其他市直部门就社会有关方面举行的会议和活动,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由市总相关业务部门分管主席担任新闻发言人。
    (三)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由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新闻发言人。
    六、新闻发布稿件的准备
    1.新闻发布稿:综合性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发布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题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2000字,发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新闻发布稿根据发布会规模印发。
    2.背景资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印发给全体到会记者(由相关部门提供素材)。
    3.其他资料:需要汇集近年来市总的调研成果作对外宣传配合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需要相关部门准备典型案例时,需要提供完整的新闻要素,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收集相关的图片资料等,提供给记者。
    七、新闻发布会的工作流程
    (一)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办公室提前10天完成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的制定,报请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新闻发布的部门提前7天将新闻发布稿件、相关背景资料准备完毕,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办公室审批。
    (三)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办公室提前3天邀请新闻单位或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四)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布置新闻发布会场及请示确定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五)按有关要求规范召开新闻发布会。
 
 
锦州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