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在凌河区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
首先,大会替补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人,选举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委、主席1人。其次,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刘晓蕊同志,代表区总工会第四届常委会所做的题为《大力推进和谐职工之家建设 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为建设辽西现代服务业第一区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以及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刘凯同志代表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最后,通过了大会决议。
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圆满成功!(董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