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在凌河区南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首先,大会替补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人,选举了凌河区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委、副主席1人。其次,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雪代表区总工会第四届常委会所做的题为《推动“和谐职工之家”创建升级 为建设辽西第一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以及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刘凯同志代表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报告。随后,通过了大会决议。最后,区总工会对“和谐职工之家”典型企业的工会主席、街道工会干部及社区工会干部、重点缴费企业等51名同志进行了表彰,授予他们“凌河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广大工会干部和更多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凌河区总工会 董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