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今,在市总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在区委的关心支持下,在我区规模企业的热心参与下,凌河区总工会大力开展了“和谐职工之家”建设工作。通过建家活动,切实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建设,认真履行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2014年5-6月份,按照省总及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区总工会确定了4家符合建家标准的企业,分别是:锦州宝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奥星越秀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科环保有限公司、锦州市新未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2月份,通过市总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培训,让企业领导与工会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了“集体协商及签订集体合同十步法”,明确了启动协商、正式协商、提交审议的逐步的工作思路。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进行,区总工会多次深入到建家单位,与企业领导不断的交流与沟通,让企业对工资协商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明确协商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增效,员工增收,实现劳企双赢。凌河区4家典型企业严格按照“十步法”的要求,逐步推进工作,经过确认双方协商代表、提出要约、对方应约、征求职工意见、前期沟通等协商准备,于3月14日,全部召开了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刘文全以及教科文卫工会主席魏东宁亲自莅临指导,会后经整理形成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到区总工会预审。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结束,各典型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也相继召开。凌河区总工会通过对建家企业进行单独培训的形式与企业管理及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同时询问工作中的难点及需求,让企业的党政领导及职工群众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让职工们了解到,发挥职代会作用既是法律规定,也是现实的需求。截止4月11日,凌河区4家典型企业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并上报到了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在市总和区总的共同努力下,在共建单位的悉心扶持下,凌河区4家典型企业的职代会工作圆满完成了。
“和谐职工之家”建设推进着我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工会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和增强,建家氛围日益浓重,夯实了建家工作的群众基础。通过各项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建家的积极性,人人爱家,人人为家的良好氛围日渐浓厚,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加强。(凌河区总工会 董蒙)